第三章 弘光朝廷的偏安江淮002(第6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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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清世祖实录》卷五。按,《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》中册,第四十五页,在六月二十六日下记“大清国摄政王谕陈大将军曰”,云云。较清实录记载更为完整,可资参考。但信中说“请将军传谕史先生及左、刘、金、刘煌、刘、于、王八将军……”显有误译,当为下文所记左良玉、于永绶、高杰、金声桓、刘肇基、黄得功、刘泽清诸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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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清世祖实录》卷八。陈洪范《北使纪略》载:八月“廿一日至宿迁。忽接□(虏)使唐起龙等六人赍□摄政王书与本镇,事涉嫌疑,不敢遽进,当即具疏奏闻。”《清实录》所记时间当为收到唐起龙奏疏之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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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六奇《明季南略》卷二《北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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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时日据陈洪范《北使纪略》;左懋第《恭复谕旨疏》也说“臣等自十月二十七日□(虏)兵随向南行”,见《萝石山房文钞》卷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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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清世祖实录》卷十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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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清世祖实录》卷十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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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迁《国榷》卷一百三,排印本第六一六八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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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炎武《圣安纪事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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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宗羲《弘光实录钞》。按,曹寅《楝亭集·楝亭文钞》,《重修周栎园先生祠堂记》云:“顺治二年乙酉,前明背约羁使臣,王师南伐,破淮阳,席卷而下,草昧廓清,东南底定。”曹氏所书完全背离事实,清朝蛮横地羁留了弘光使臣左懋第等,双方并没有签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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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《南疆逸史》卷九《左懋第传》;《流寇长编》卷十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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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清《南渡录》卷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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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清《南渡录》卷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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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梦龙《甲申纪事·叙》,见《玄览堂丛书》第一○七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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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迁《国榷》卷一百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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