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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明史(全二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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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弘光朝廷的偏安江淮002(第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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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清《三垣笔记》卷下。

[55]

《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》中册,第六十页记陈洪范等带来的谢礼有银十万两,金九百八十一两,各种锦缎二千五百余匹。

[56]

顺治元年八月二十九日巡按山东监察御史朱朗鑅“为据报先行请旨事”启本引弘光使臣陈洪范所发传牌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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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清《南渡录》卷二。按,祖大寿是吴三桂的舅父,派祖泽溥同行显然有联络吴三桂的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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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聿求《鲁之春秋》卷十《沈廷扬传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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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清《三垣笔记》卷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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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明清史料》丙编,第一本,第九十八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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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明清史料》丙编,第一本,第九十二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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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懋第《萝石山房文钞》卷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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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清《南渡录》卷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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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懋第《萝石山房文钞》卷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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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清《南渡录》卷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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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睿临《南疆逸史》卷九《左懋第传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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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申八月初一日陈洪范致吴三桂书中说“朝议佥谓洪范与老亲台托谊葭莩”,可见两人有亲戚关系,见《明清史料》丙编,第一本,第九十三页。十二月十五日,陈洪范南还,上言:“初,礼部荐臣与吴三桂同里戚谊,意清之破贼,必三桂为政。其事殊不然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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