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(第1页)
第七章
7
第二天上午,星澜专项处分会结束。
hr把会议纪要发给我。
第一页,是周婷。
认定:严重失职。
未按制度携带竞标备用手机及备用充电宝。
未经审批,擅自删除采购系统备用联系人。
报价确认阶段个人手机关机,导致三次确认电话无人接听。
项目失败后隐瞒事实,散布不实信息,误导舆论攻击已离职员工。
处理结果:
立即解除劳动合同。
取消全部项目奖金。
配合公司内部追偿评估。
纳入行业合规通报。
我看着“解除劳动合同”那一行,没有狂喜。
只觉得可笑。
她不是没机会。
她可以带设备。
可以保留备用联系人。
可以按文件执行。
可以在失败后承认自己错了。
可她每一步都选了最贪、最蠢、也最狠的那条。
第二页,是陆承泽。
项目监管失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