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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明史(全二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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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弘光朝廷的建立(2)(第3页)

[37]《史可法集》卷一《启为遵旨速议等事》。按,史可法初八日、十一日两件启本,在李清《南渡录》卷一中被合并为一,牵连书于五月甲辰(十七日)下,显然不妥,朱由崧在十五日即帝位,官员上言当用奏疏,史可法所上为启本当在其监国之时,马士英初九日到南京入内阁办事在可法第二件启本中也有明确反映。

[38]温睿临《南疆逸史》卷四十九。

[39]李清《南渡录》卷一。

[40]张岱《石匮书后集》卷三十八。

[41]《鹿樵纪闻》卷上。

[42]《鹿樵纪闻》卷上。《南疆逸史》卷四十九本传作合肥人,从军遂隶辽阳籍。

[43]李清《南渡录》卷一。

[44]《清史列传》卷七十八《刘良臣传》。

[45]乾隆三十三年《金乡县志》卷二十,艺文,沈渊《马义烈女祠碑阴记》;同书卷七,宦绩,《段可举传》记:“甲申三月十六日,妖贼翻天鹞托闯官安民,计在赚城。”按,顺治十三年《新修丰县志》卷九《灾祥》记:“十七年二月十六日,高杰兵数万由丰适徐,城门昼闭,民大恐。”金乡、丰县接境相邻,两县志所记均为十六日,但一作三月,一作二月,从当时形势看应为二月。

[46]谈迁《国榷》卷一百。

[47]李清《三垣笔记》卷下,《弘光》。

[48]应延吉《青燐屑》卷上。

[49]黄宗羲《弘光实录钞》卷一。林时对在《阁部史忠靖公以四藩防江记》一文中也说“议立四藩,画地而封”是史可法的主意。贵池诸生刘城上书指出用人不妥,“公得书果悔,而事已无及”。见《留补堂文集选》。

[50]姜曰广《过江七事》。

[51]李清《三垣笔记》卷下,《弘光》。

[52]《弘光实录钞》卷一。

[53]杨廷麟《杨忠节公遗集》卷四《山中闻鸣鸟凄然噫之》。

[54]姜曰广《过江七事》。

[55]姜曰广《过江七事》。

[56]姜曰广《过江七事》。

[57]刘献廷《广阳杂记》卷一记弘光时马士英打算任用王重掌选事,“为高杰所参而止。疏中目重为狡童。藩镇骄横至此,从来所未有也”。

[58]李清《南渡录》卷一。祁彪佳在日记中也说:“史道邻出淮阳视师,所携亲兵为总镇高杰所分,不能受约束。乃以南都随征将官于永绶、刘肇基、陈可立等家眷及亲丁暂住于京口。”见《祁忠敏公日记》《甲申日历》六月十三日条。

[59]史可法《请尊主权化诸臣水火疏》,见《史可法集》卷一。

[60]黄宗羲《弘光实录钞》。按,当时南京六部官员有缺,吕大器以南京兵部侍郎兼署礼部事,颁诏为礼部职掌。吕大器性格刚强,删改监国诏书稿文大概是事实,但说他以“戎臣”增减则不妥。见陈鼎《东林列传》卷二十三《吕大器传》。

[61]《陈子龙诗集》附录二。

[62]杜登春《社事始末》,见《昭代丛书》续编卷十六。

[63]《归庄集》卷十,杂著,随笔二十四则。

[64]《王季重十种》,浙江古籍出版社排印本,第七十七页,《十错认春灯谜记序》。

[65]李清《南渡录》卷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