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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冷静期的第二十九天,周既明约我见面。
他瘦了很多。
桌上放着新买回来的金镯子,和一张银行卡。
“镯子不是原来那只。”
“店里已经卖掉了。我找不到买家,只能重新买一只一样的。”
我没有接。
他又把银行卡推过来。
“黎曼的钱,律师还在追。”
“不管最后能追回多少,我先从自己的财产里补给你。”
“密码是外婆的生日。”
我抬眼看他。
他接着说:“温乔,再给我一次机会。”
“家里的东西我都恢复了。家政也重新请了,冰箱里放了你喜欢的水果。”
“黎曼已经走了。我不会再联系她。”
“以后不管外婆有什么事,我都会陪你。”
他看着我,眼底满是血丝。
“我们十一年,不能就这么算了。”
我沉默许久。
“周既明,你还记得我第一次去你家吗?”
他点头。
那时我们刚恋爱。
我站在玄关,不敢换鞋,也不敢坐沙发。
周既明问我为什么那么拘谨。
我说小时候在父亲家,用任何东西都要先问。
他当时抱住我。
“在我这里不用问,我的东西都是你的。”
我轻声说:“我花了很多年,才敢相信这句话。”
“后来我真的把那里当成了家。”
“可你拿出那份账单后,我又开始害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