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老黄历(第1页)
“你变了。”钟鸣玉上下打量着她,忽然开口。“你现在看上去……”她想了想,斟酌了一个词,“特别像……啧,怎么说呢,之前是含苞待放,现在是——”“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!”沈确打断她,声还挺大,就是耳垂有点红。钟鸣玉没继续说,只是笑得更深了。有一说一,她是真想见见那位神仙,到底是用了什么通天的本事,能把沈确哄成这样。钟鸣玉认识她很多年了,可一年年跟她在一块儿,却总觉得沈确身上那股不着调的文艺气息就越浓郁。就说她的第一段恋爱吧,在别人眼里,简直跟演戏文、过家家一样。这事说来好笑,却也不能怪她。她从小看的是什么?看的不是平常夫妻过日子。她看的,是她爸妈那种恨不得能唱成梁祝的爱情——家里反对,闹翻,远嫁,明知是条死胡同,可偏偏两个人硬生生劈出一条路来。那不是“过日子”,那是“罗密欧与朱丽叶”。是祝英台,是梁山伯,是天塌下来都要爱。小孩子懂什么现实,她只会记住哦,原来真爱长这样。原来爱一个人,就该这样声势浩大、理直气壮,带点反骨、命数,是一种“全世界都不懂我,只有你懂”。所以后来那个男的出现的时候,钟鸣玉几乎是一眼就知道,要出事。他在写生,沈确正好回老家,那是一个清晨,天还蒙蒙亮,湖边柳条弯弯,他见了她从门中走出,只是一个背影,就叫他心中一动,拿起了画笔。然后她回头,看见了他。第一次见面就带着天意偶然的味道。这种桥段对沈确来说简直是精准投喂。她仿佛看见了自己从小就熟悉的那套爱情神话,忽然有一天落到了自己身上。她会想你看,这开头多好。这多像一个故事。才子佳人。花前月下。一个在画,一个在看。她甚至都不用对方多好,只要这开头够美,她自己就已经能往后脑补出半本书了。钟鸣玉想到这里就要叹气。她对那男的一开始就没多少好感。不是因为他搞艺术。她见过的艺术圈人多了,知道里面不是没有好人。她只是本能地觉得——这个人太虚无飘渺了。这种男人最适合被写进诗里,不适合被塞进生活里。后来他出国,事情慢慢散掉,两个人的关系也不稳定,到最后,虽然沈确也没正儿八经说过“他把我绿了”。可钟鸣玉看得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