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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九十七张庚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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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章(第2页)

「我听说您会写止婚状。」

本朝婚律,婚书录籍前,男女任一方若具状止婚,京兆府须暂缓录籍三十日。

三十日不能替她挣来一生。

至少能让她喘口气。

姜伯安将金匾和一支笔同时放到我面前。

「你想清楚。替她写,从今往后你便从媒行除名。二十三家媒行,再没有一家肯认两姓书局。」

我看了一眼那块匾。

金漆剥落了一角,旧红绸也褪了色。

再看那姑娘。

她腕上的伤还在渗血。

我坐下,铺开纸。

姜伯安厉声喝道:

「姜照微!」

我蘸了墨。

「匾是死的。」

笔尖落下,一笔写成「止婚」。

「人得活着。」

姜伯安带人走后,书局半日没来一个客人。

小满将门槛擦了三遍,终于忍不住问:「姑娘,若他们当真断了咱们所有帖子,怎么办?」

「先开着。」

「没人来呢?」

「少做几桩生意。」

「一直没人呢?」

「拿顾停云的俸禄养书局。」

门外传来一道声音。

「可以。」

顾停云跨进门,将钱袋放到柜上。

「不过得管膳。」

我掂了掂钱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