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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九十七张庚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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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(第2页)

背面有一行我的字:

「女子未得自由,不可借恩相逼;女子恢复自由后,亦须等她亲口愿嫁。若她不选,永不得纠缠。」

房门吱呀一声。

顾停云站在门外。

他刚沐浴过,红色里衣只松松系着一道结。看见我手中的婚书,他在门边停了许久。

「六年前,你便想娶我?」

「是。」

「这行字呢?」

「阿姐递交止婚状的第二日,我拿着一张只写了自己名字的婚书去找过你。」

我记起来了。

那日,一个清瘦少年站在书局门口,衣袖上还沾着顾家祠堂的灰。

他问我,若喜欢上一个已经成亲的人,该怎么办。

我以为他年少糊涂,随手写下这几句话,让他趁早死心。

我早忘了。

他却留了六年。

顾停云将今日的庚帖、旧婚书与百日婚契并排放在案上。

「当年我在祠堂外跪了一日,他们不肯放过阿姐。」

「你进去,撕了婚书,把她带走。」

他看着我。

「我从那一日起,便再没忘过你。」

我望向那九十六封退亲书。

「你不肯娶别人,为何每一封都从我这里过?」

顾停云沉默片刻。

「想见你。」

「姜掌柜忙得很。若不拿着庚帖,你从来记不住我。」

「所以你拿九十六个姑娘做借口?」

「每一封我都亲自写明已有心仪之人,聘礼如数退还。我不曾给她们希望,也不曾坏她们名声。」

他垂下眼。

「我只给自己找了九十六次见你的理由。」

我捏着旧婚书,许久没有说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