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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明史(全二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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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夔东抗清基地的覆灭(第4页)

上引刑部尚书图海等残题本。

[29]

湖广总督祖泽远“为飞报密擒渠逆叛党并获金印、银印及伪爵关防敕札,以沮贼谋,以弥内患事”题本,原件尾部残缺,现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。

[30]

沈佳《存信编》卷四。

[31]

参看《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》等清方摧毁夔东抗清基地的原始文件。

[32]

查继佐《罪惟录》列传卷九(下)《李来亨传》附。

[33]

《清圣祖实录》卷十三、卷十五。按,王光兴、王昌(或作王光泰)兄弟自顺治四年反清后,被清军击败,退入巴东县。不久,王昌病死。顺治十三年王光兴在清军压迫下由巴东转入施州卫,“去之日秋毫无犯”,见光绪六年《巴东县志》卷十四《事变志·寇乱》。

[34]

《清圣祖实录》卷十一。

[35]

《清圣祖实录》卷十一。

[36]

鄂尔泰《八旗通志》卷一四一《穆里玛传》;卷一liusi《贺布索传》;卷一六六《哈尔松阿传附子桑图传》。

[38]

昭梿《啸亭杂录》卷八《茅麓山》条。

[39]

《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》卷二十三。

[40]

王光谦《东华录》康熙七。

[41]

李国英康熙四年五月初八日题本,见《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》卷二十三。光绪十年《兴山县志》卷十九《艺文》收雍正年间知县潘内召《茅麓山记》中说:“三年八月,贼食尽,从党争降。来亨计穷,自焚死。”

[42]

《八旗通志》卷一四一《穆理玛传》;同书卷二二〇《古楞格传》《倭和仁传》有类似记载。

[43]

《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》卷二十。参见康熙八年《当阳县志》卷一《事纪》。

[44]

王夫之《永历实录》卷十五《李来亨列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