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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明史(全二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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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永历朝廷的覆亡002(第7页)

此件主要依据刘健《庭闻录》,参考了《清世祖实录》卷一三四,顺治十七年四月丙午(二十二)日条,实录所载文字较简,系时当为清廷收到日期。

[85]

《清世祖实录》卷一三四。

[86]

《清世祖实录》卷一三九。

[87]

刘健《庭闻录》卷三。康熙《永昌府志》卷三《沿革》记:“十八年辛丑正月,李定国攻缅甸,缅酋请救。吴三桂发永昌、腾越等处防边兵马遥应之。”按,同书上文云:十七年“设镇于永昌,以张国柱充之;并设腾越协、顺云营”。

[88]

哈威《缅甸史》中译本记缅甸国王名平达格力(pindalo),其弟继位为王者名莽白(pye),政变发生后,王妃哀求曰:“君自为王,仅求留命,吾等当奉佛以度残生。”莽白不允其为僧,但答应不加杀害,幽禁于室。数周后,廷臣进言“天无二日”,莽白乃将王、王妃及其子孙投入弥诺江(chindwinr.)。美国司徒琳著《南明史》引貌·赫丁·昂(maunghtinaung)《缅甸史》(ahistoryofburma)的记载云:“1661年六月,缅甸枢密院黑鲁叨(h露ttaw)一怒之下,废黜了缅王平德勒(pindale),并予处死,更立其弟摆岷(pyemin)为王。”(中译本第一六二页,英文原版第一七三页,枢密院原文为councilofstate)中方史料《求野录》记五月“二十三日,缚酋置箯舆中投之江,立其弟为王”。刘健《庭闻录》卷三及倪蜕《滇云历年传》卷十记老缅王名莽达喇,其弟名莽猛白,政变时间为五月二十二日。

[89]

金钟《皇明末造录》。

[92]

杨德泽《杨监笔记》,收入《玉简斋丛书》。

[93]

哈威《缅甸史》中译本第二三三页记,缅甸当局因李定国、白文选多次领兵入缅救主,“疑永历参与其事,乃决召其七百从人至实阶(即者梗)之睹波焰塔饮咒水为盟,并遣散至各村度生。从人等不愿前往,谓须由兴威以北之芒市土司(sawbwaofngsi)伴行,始能信任,乃许之。比抵塔中,为御林军所围,芒市土司被挟外出,疑有诈变,夺卫士之刀而挥之,余众亦如状争抗,于是禁卫军鸣枪射击,未被枪杀者奉王命概行枭首”。译者姚枬注云:“本书所志芒市王似指松滋王,但击伤缅兵而死者,以黔国公沐天波为首,见邓凯《也是录》。”按,译者只知道咒水之难中遇害人士爵位最高者为松滋王,故推测“芒市土司”即此人。其实,南明宗室诸王徒有虚名,各方视之均无足轻重。ngsi当为沐氏之音译,即沐天波,而非芒市(今云南潞西县)。清方致信缅甸当局要求引渡永历帝室及明黔国公沐天波,沐氏在缅人心目中的地位已如上述。所以,缅王决定处死永历随行人员时事先已防止伤害沐天波,这既有历史原因,也便于以后向清方交代。马吉翔等深知沐氏在缅甸为中国最有影响之人物,故以沐天波伴行为自身安全之保障。咒水之难发生时,缅军将沐天波拖出围外,有意放其生路。沐天波见危授命,出乎缅甸当局意料。

[95]

《狩缅纪事》。《也是录》也有类似记载:“上闻,与中宫皆欲自缢,内侍之仅存者奏曰:上死固当,其如国母年高何?且既亡社稷,又弃太后,恐贻后世之讥,盍姑缓以俟天命。上遂止。”

[96]

《狩缅纪事》《也是录》。《行在阳秋》既记缅官喝曰:“不可害皇上与沐国公。”又引“施氏曰:……缅酋将天波至城上,木板锯解,以示城外。……”施氏所云全不可信。

[97]

《狩缅纪事》。

[98]

《狩缅纪事》《也是录》所记文字稍异。

[99]

《狩缅纪事》。

[100]

《清世祖实录》卷一三九。

[101]

康熙三十一年《贵州通志》卷五《大事纪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