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郑成功在闽粤沿海地区的军事活动(第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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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龙等同郑芝龙一样带有浓厚的海盗色彩,他们的存在影响了郑氏家族对海上贸易的垄断地位。张礼因兵力不敌投降郑成功,被郑鸿逵沉入海中淹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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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隆四十四年《揭阳县志》卷七《事纪》。杨英《先王实录》第十二页记于十二月十四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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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先王实录》第十二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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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先王实录》第十五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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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可藻《岭表纪年》卷四。这时,郝尚久已经降清,见下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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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可藻《岭表纪年》卷四。按,原文云永历三年三月黄应杰降清,“应杰为镇惠凤化伯”;同书卷二记永历二年封李成栋部将黄应杰为奉化伯。凤字为奉字之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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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平南王元功垂范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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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治七年十一月十九日福建巡抚张学圣“为进缴潮州各官伪敕印札事”揭帖中说:“闽之漳州与粤潮接壤,唇齿相依。前因潮州总兵郝尚久投诚,而海寇郑成功恶其归顺,攻围潮城,势甚危急。尚久遣官赴闽请援……”(见《郑成功档案史料选辑》第二十五至二十六页)。按,郑军攻潮并非因郝尚久投降清朝已见上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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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旻锡《海上见闻录》(定本)。黄宗羲《行朝录》卷四记,鲁监国五年九月,“彩与朱成功争中左所,彩大败,泊沙埕,具表请援。芝、进既怨瑞,而名振欲结欢于成功,反击破彩之余兵”。《南疆逸史》卷五十三《郑彩传》云:郑彩乃郑芝龙族侄。“庚寅,与郑成功构衅,成功击走之,袭执其妻子。成功祖母责其孙善遇之,得释还。秋,北至武环山,欲争平夷侯(周鹤芝)地,相攻杀者累日,后阮进助平夷,彩遂败走。始,闽安周瑞、荡胡阮进皆彩义子也,平夷侯则称门生者也。至是互相攻杀,惟力是视矣。彩漂泊海中无所适,成功以书招之,乃归,死于家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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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旻锡《海上见闻录》(定本)卷一,第十二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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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旻锡《海上见闻录》(定本)卷一记,1650年“十二月,赐姓抵揭阳,与定国公商议。赐姓欲南下,定国回厦门”。接着记1651年“正月,赐姓至南澳”。杨英《先王实录》记1651年“正月初四日,藩驾至南澳”。据乾隆四十四年《揭阳县志》卷七《事纪·附兵燹》记载,郑鸿逵原在揭阳,顺治八年(1651)正月二十一日“帅众还闽”。鸿逵军离开揭阳后,清朝官员和军队才陆续至县。可见,郑成功在1651年正月由厦门到南澳,郑鸿逵即领军由揭阳到南澳与他相会。阮旻锡所记有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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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旻锡《海上见闻录》(定本)卷一,第十三页;杨英《先王实录》第二十五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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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先王实录》。按,郑成功信中所列金宝粮饷数字虽然比较具体,但这封信实际上是写给清廷看的,难免有所夸张,不能全信。比如“米粟数十万斛”按当时清军船只的运载能力就不可能在短期内运回大陆。张学圣、马得功、黄澍后来受审时也不可能隐匿这批粮食。江日升《台湾外纪》中记郑芝莞战败后“席卷珍宝,弃城下船”,成功妻董氏登上此“重载”之船,芝莞恐“识破机关”,再三请她移乘家眷船,董氏坐而不动。后来,郑成功“将董氏所乘芝莞船积藏金银搬充军饷”(见该书第九十六至九十七页)。可见,郑芝莞出逃时携带了为数可观的金银财宝,后来被郑成功收回。但是,郑成功等人的家产无疑有相当一部分被清军掠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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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先王实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