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弘光政权的瓦解002(第10页)
黄道周《逃雨道人舟中记》云:“十日午有令旨移余阁内商略诸大政,而马辅缴回令旨。十有一日,传有红谕颁行所请六事,而□骑已抵塘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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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治二年闰六月定国大将军多多(即多铎)等“为塘报事”奏本,见《顺治录疏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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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道周《逃雨道人舟中记》,见《黄漳浦集》卷二十四。
[128]
钱肃润《南忠纪》,中华书局1959年《晚明史料丛书》本。
[129]
康熙二十五年《杭州府志》卷三十七《事纪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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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国公徐久爵在《清世祖实录》卷十七中因满文音译误为徐州爵。
[132]
顺治五年二月二十六日洪承畴题本,见《明清档案》第七册,a7—119号。
[133]
顺治二年十月招抚江西孙之獬揭帖,见《明清史料》丙编,第六条,五○七页。
[134]
《清世祖实录》卷十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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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治二年十一月初九日“沐恩朱常淓谨揭为恭谢天恩事”,原件藏第一档案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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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清世祖实录》卷二十六记同时被杀的有“鲁王等十一人”,理由是他们“不知感恩图报,反妄有推立,鲁王等私匿印信,将谋不轨”。这里所说的鲁王都是潞王的讹写。清初相当一部分档案是满文写成的,修实录时改译汉文,就常常发生同音、近音异字的错误。按,陆圻《纤言》记:“丙戌(1646)四月初九日,有得蜡丸飞书告诸王同谋灭清者,同日太子、弘光、潞王、秦王等九王俱被戮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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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国桢氏说:“黄道周等劝潞王在杭州监国,他没有听从,反而苟且偷生地投降了。”(见《南明史略》第七十六页。)朱常淓降清是事实,但说他未出任监国则不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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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清《三垣笔记》附识下,《弘光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