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弘光朝廷的偏安江淮002(第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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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铎《拟山园选集》(北京图书馆善本部藏顺治十年刊八十一卷本)第二卷。按,诸书均记弘光朝廷封吴三桂为蓟国公,大学士王铎起草的敕谕中却明言“晋尔侯世爵”,很可能弘光朝廷对吴三桂封爵有个升格过程,几个月前吴三桂被崇祯帝封为平西伯,弘光朝廷初拟晋封侯爵,不久又决定加封公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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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铎《拟山园选集》卷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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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可法《为款虏灭寇庙算已周,乞敕速行,以雪国耻事》奏疏,见冯梦龙《甲申纪事》,《玄览堂丛书》第一一五册。按,史可法这篇奏疏在清代刊印《史忠正公集》时因避讳改题为《请遣北使疏》,文字亦有删改。冯氏著作刊于弘光年间,史可法尚任督师大学士,自应以此本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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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清《南渡录》卷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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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梦龙《甲申纪事》。
[13]
李清《南渡录》卷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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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子龙《兵垣奏议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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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隆五十年《济宁直隶州志》卷三十一,艺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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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顺治元年八月吏曹奏章》,见罗振玉《清初史料丛编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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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《明清档案》第一册,a1—120号。
[19]
同上书,第一册,a1—142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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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清《南渡录》卷三。
[23]
乾隆五十年《济宁直隶州志》卷三十一,艺文,郑与侨《倡义记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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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南渡录》记六月二十五日任命王燮为山东巡抚,黄宗羲《弘光实录钞》记于二十八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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