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章 能打败咩咩的只有(第2页)
所以......
其实还是,最初的更好。
那时,人人都在歌颂英雄好汉,歌颂每一个单纯,耿直,善良,强大,直白,赤诚的人......
一个,古板,执着,情感细腻,直觉敏锐,连吃醋都坦坦荡荡的人。
一个,和阿晓完全不同,吵架误会不过夜,也不会一言不合就冷战的人。
我从羊舌偃的腹肌一路上摸,摸过胸口,脖颈,又去摸索他的唇畔:
“好,不过......我还是选第一个。”
“你可能对我有些误会,我有些男孩子气,从前也没注意这些,你看着有些像我和谁眉来眼去,但我自己没有意识到,也并没有这个意思。”
“唔,我以后会努力改正,但如果有些时候不慎再犯,你可以提醒我一下.....就像是这样。”
我踮起脚尖,在黑暗中,无声地往羊舌偃的唇角亲了一口。
他很高,我的身量不够,只亲到了下嘴唇。
可那种因亲吻而起的微妙感觉,却一点儿都不少。
最纯粹的肌肤摩擦,最纯粹的体温攀升。
令我想要一寸寸抱紧羊舌偃,推倒羊舌偃......
最后,吃掉羊舌偃。
牙龈传来阵阵痒意,我勾准他的腰身,往屋内又挪了一步,准备再亲一口。
然后,我的脚下,就踩到了什么东西。
那东西,不绵软,不坚硬,却有一种两者结合后的优劣。
踩上去的那一脚,我甚至听到了鞋底传来骨头碎裂的声音.......
是肉。
绝对是肉。
再好的氛围被这一吓,也得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我收起瑟心,撇下羊舌偃,快速把墙边的位置摸索了个遍,终于——
【吧嗒——】
指尖波动开关的声音后,白炽灯亮起,四周的黑暗消失殆尽。
我下意识往刚刚踩过的地方看去,旋即,便是一怔——
乱!